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它不仅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及基本法律,还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进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类似的职权,确保地方事务能够有效管理和决策。
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我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保障了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无论是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决策,还是地方层面的具体事务管理,人民始终是最终的决策主体。这种体制既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也保证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