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职责重点注意哪】为加强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公开、公正、透明,防止用人失察、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发生,中央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职责,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
本文将从职责重点出发,结合相关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需要注意的关键内容进行总结。
一、职责重点总结
1. 党委的主体责任
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选人用人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组织(人事)部门的直接责任
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需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3. 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维护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4. 干部本人的责任
干部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也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权谋私、拉票贿选等行为干扰正常选拔程序。
5. 问责机制的明确性
办法明确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责任等。
二、重点注意事项一览表
序号 | 注意事项内容 | 责任主体 | 备注 |
1 | 党委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 | 党委 | 强调党的领导作用 |
2 | 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公开透明 | 组织(人事)部门 | 防止暗箱操作 |
3 |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 | 纪检监察机关 | 建立常态监督机制 |
4 | 干部不得参与或干预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 | 干部本人 | 明确个人行为边界 |
5 |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 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 | 体现制度刚性 |
6 | 选拔任用信息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组织(人事)部门 | 提高公信力 |
7 | 干部选拔任用应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 党委及组织部门 | 强调政治标准 |
8 | 选拔任用工作要建立档案记录,便于追溯核查 | 组织(人事)部门 | 保证过程可查 |
三、结语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出台,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通过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严肃追责,有助于构建更加科学、规范、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完)